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动态 无标题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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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药监工商联合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06月20日

近日,固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工商管理局联合,对辖区内兴奋剂生产经营单位展开拉网式专项检查。

根据分工要求,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有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资质,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药店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零售药店禁止销售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警示语标示牌,含兴奋剂药品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包括兴奋剂及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字样。工商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化工类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重点清查,并依照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五点措施:一是领导有力,责任到人。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局局长为成员的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二是及时部署,行动迅速。按照国家局和区局的要求,三月底四月初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兴奋剂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分步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促使药品经营企业有序进行自查和悬挂警示标牌。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局利用“迎奥运、迎大庆”食品宣传周活动,深入乡村、学校、居民小区,大力宣传兴奋剂管制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尤其是向群众宣传滥用兴奋剂的危害,形成了人人参与反兴奋剂的良好氛围。四是联合执法,检查到位。从五月份开始,按照分步推进的安排,药监、工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含兴奋剂药品说明书和外包装上是否有“运动员慎用”标识进行了全面检查。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截止目前,两部门联合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家,药品零售企业279家,没有发现非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固原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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