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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首问首接责任制
2008年01月24日

(一)凡机关外来办事的人员,无论涉及哪个处室的业务,首先被问到的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属于本处室范围内的事应及时办理;属于其它处室的,应将来人介绍该处室。
  (二)对来机关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做到当场答复;如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若来机关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本处室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确实解释不了的问题,也应向对方说明情况。
  (四)对申报事项实行"一次清",即对申报材料的事项要求必须一次性讲清楚,对需要申报补充完善的问题必须一次性指出来,对验收审查后是否认可必须一次性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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